食品及其包装材料的卫生标准
一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;
二是《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原材料管理办法》。《食品卫生法》是国务院颁布的,而《管理办法》是卫生部颁布的。这二个都是强制性的法律,违反它的规定就要负法律责任。食品卫生法规的内容比管理办法要宽广得多,是综合性的法律,而后者是专业性的,仅指塑料制品及原材料,管理范围限在接触食品的各种塑料食具、容器、生产管理,输送带和塑料做成的包装材料及其所使用的合成树脂和助剂。所谓塑料食具是指勺、匙、筷子等短时间接触食品但要反复使用的塑料制品。所谓容器是指桶、瓶、盆、杯等盛装食品的塑料制品。所谓生产管道是指食品加工过程中物料,特别是液体食品或饮料流过的管道,也应包括贮灌在内。所谓输送带是指运送食品原料到加工设备中去的载体,而包装材料是指单片或复合的瓶、桶、托盘、卷膜和袋,其中的卷膜包括保鲜膜、封盖膜和制袋膜。制造食品软性复合包装材料的所有厂家应该严格执行这个管理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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